來源: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一、給予現有測繪單位一年政策過渡期限。按照測繪資質審批權限,將測繪單位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規定》《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國測管發〔2014〕31號)、《北京市丙、丁級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取得的北京市乙、丙、丁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延至2021年12月31日。各測繪單位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從事測繪活動。
二、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發布實施后,測繪單位應當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申請核發新測繪資質證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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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0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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